时间:2017/1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切实为义乌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广泛的人才智力支撑,昨天,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义乌市人才租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从10月11日开始实行生效!

本次租房补助适用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除外!

一、申领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至补助申领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时间为准)。

2.毕业后在义乌市工作、创业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社保关系仍在我市。

3.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未租住公租房(含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供的优惠住房)。

二、补助标准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元、元、元、元补助。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享受过租房补助的人员不影响购房补助的享受。

三、申请材料

1.《义乌市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国内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四、申请程序

人才租房补助申请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日常受理,市人力社保局每月一次牵头审查并公示、发放,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义乌市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

(二)初审。申请人员的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市人力社保局。

(三)联审。市人力社保局每月一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不通过的,由审查部门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联审通过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予以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发放。公示无异议人员,其人才住房租赁补助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

人才租房补助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人力社保局、城管委、国土局、教育局、财政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国资委、各镇街等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义乌市人才租房补助工作顺利进行!(徐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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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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