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关“7月1日起,因杭州G20峰会,义乌暂停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明”的传闻引发热议。现在郑重宣布:这是一条不实传言,是对现有政策的误读。 年3月31日经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简称《条例》),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我省已取消《暂住证》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流动人口应当办理居住登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年7月1日后,来义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同时省市公安机关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浙江省居住证》的具体申领条件及持有人可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登记信息是外来人员合法居住的有效证明,对于在义乌且尚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请及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登记后如遇警方检查,只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登记信息均会自动比对核实。 申报途径(1)向居住地的派出所或社区(工作片)警务室申报相关信息; (2)有远程申报系统的可以通过远程申报系统申报相关信息; (3)白癜风医院排名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哪家好
|